昨天,我的律师给我发来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判决书 —— 关于 2018 年 8 月,我向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陈伟星诽谤一案。其实,年初的时候,一审判决李笑来胜诉…… 然而,在我还没有来得及公布结果的时候,陈伟星不服原判,提出上诉。陈伟星的律师拿出的一项新「证据」是我在一场在线直播上开玩笑回复听众的话:
那玩意不能买…… 都是过时的东西了!
谁都能看出来那是我开玩笑的话,可偏偏,对方律师在法庭上的观点是:
你看,他自己都说那是骗局 —— 所以他肯定是骗子!
比较尴尬的是,那几场在线直播我是没有保存回放的,所以我险些无法「有证据地反驳」—— 人家断章取义的时候,我自己竟然没有完整版!幸亏有人录屏保存了,辗转送到我手中,否则的话,真的是糗大了……
现在,二审判决出来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维持原判。

这一转眼,廿六个月过去了,结果才出来。结果出来了又如何呢?网上那些诽谤的文章,以及那些文章衍生出来的更多的文章又不会自动消失。去法院起诉,是无奈之举,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 法治社会,总得有个地方讲道理吧?法院判决书上有要求被告陈伟星公开道歉的条款。说实话,我也懒得关注这一条款是否被认真执行,对我来说,意义不大,这事儿过去了,翻篇了。
其实,早就翻篇了,否则我如何「该干嘛干嘛」呢?
许多许多年前,我还在新东方教书的时候,经常向台下的学生分享一个简单的做事原则:
Be a machine.
把自己当作一台机器比较好。因为人是有情绪的,机器没有。做事也好学习也罢,把自己当作一台机器比较划算,因为机器不会说「哎呀,我好累!」,或者「哎呀,压力好大!」,抑或,「我太闹心了!」诸如此类。把自己当作一台机器,就可以随时「该干嘛干嘛去」,不被自己的情绪同时也不被任何人所左右。
这廿六个月里,我都做了什么呢?
回头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竟然已经陆续写了四本书:
- 《韭菜的自我修养》
- 《自学是门手艺》
- 《定投改变命运》
- 《微信互联网平民创业》
…… 其实不止这四本,还有一个重新设计的**写作课**和我现在手中正在整理框架的新内容。2018 年 7 月起我还建设了一个社群,里面现在四千多人,在里面时不时讲讲课,说说话,分享一些最新收获等等。这都是外面看得到的,当然还有很多别人看不到的事情。工作之外也有很多其它事情发生,比如疫情之后减了十公斤,比如最近换了个骚骚的发型等等等。

我的读者里应该有不少当年上过我的课,应该记得当初我是如何劝他们 Be a machine 的…… 转眼十多年过去,我竟然可以再一次用行动证明这个建议的实际价值 —— 这倒是在面对一个这样没什么可值得高兴的结果时所能感受到的一丝丝安慰,也算是一个难得的收获罢。